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的通知
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长府办发〔2008〕16号
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各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有关部门:
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二日
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
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,方便老年人出行,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》(建城〔2006〕288号)和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》(长府发〔2008〕6号)精神,制定本办法:
一、扩大老年人免费乘车线路范围,长春市市内(不含双阳区)公共交通工具(出租车、郊线车、轻轨车除外)允许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乘车证(IC卡)免费乘坐。
二、长春市市区户籍常住人口中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(不含双阳区),凭身份证、老年人优待证和年度意外伤害保险凭证,到市公交集团IC卡窗口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(IC卡)。
三、老年人优待证、意外伤害保险在各区老龄办办理,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承担。
四、老年人免费乘车证(IC卡)只限本人使用,凭IC卡划卡乘车,不得转借他人或套现,违者收回,一年内不再办理。
五、老年人免费乘车造成的政策性亏损,由市财政局依据老年人实际免费乘车数量给予补贴,补贴金额由市老龄办按季度拨付给城市公交各营运企业。
六、本办法由市建委、市老龄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,各区老龄办和城市公交企业要认真抓好落实。
七、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公布20项汽车行业标准
国家经贸委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
公 告
二○○二年第109号
公布20项汽车行业标准
国家经贸委批准《救护车》等20项推荐性汽车行业标准,现予公布,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。
以上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出版、发行。
附件:20项汽车行业推荐性标准名称及编号
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
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附件:
20项汽车行业推荐性标准名称及编号
序号
标准编号
标准名称
被代替标准号
1
QC/T 457-2002 救护车 QC/T 457-1999
2
QC/T 679-2002 车辆运输车
3
QC/T 680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电压调节器技术条件 JB/T 6022.1-1992,JB/T 6022.2-1992
4
QC/T 681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起动继电器技术条件
5
QC/T 682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座垫技术条件
6
QC/T 683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清洁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/T 5361-1985,GB/T 5362-1985
7
QC/T 684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用石棉橡胶垫片技术条件
8
QC/T 685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柱塞式机油泵通用技术条件
9
QC/T 686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组合式曲轴连杆总成技术条件
10
QC/T 687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气缸体技术条件
11
QC/T 688-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GB/T 4557-1984
12
QC/T 469-2002 汽车发动机气门技术条件 QC/T 469-1999
13
QC/T 689-2002 液化石油气客车技术条件
14
QC/T 690-2002 压缩天然气客车技术条件
15
QC/T 691-2002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
16
QC/T 692-2002 汽油/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
17
QC/T 693-2002 液化石油气发动机技术条件
18
QC/T 694-2002 柴油/压缩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
19
QC/T 413-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/T 413-1999
20
QC/T 453-2002 厢式运输车 QC/T 453-1999